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考核工作,根据学校文件《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宁大校发〔〔2021〕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工作细则。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倪刚 郭庆杰成员:于广锁 贺海明 刘翔宇 刘万毅 赵天生 顾培明 赖小勇工作职责:以学校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 招生工作办法为依据,负责定制本单位的“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监督领导小组:组长:高继明成员:倪彬 晋晓勇工作职责:监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工作。二、“申请-考核”的专业和名额(一)招生专业:水资源利用与化学化工。(二)招收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基准,实际招生录取人数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人限招1名。三、申请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二)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三)应届(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四)需提供近 5 年内(2016年10月-2021年10月)至少 1 项本学科专业方向代表性学术成果四、申请程序(一)个人申请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3日期间,申请人登录宁夏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