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各专业教学资源、师资力量等实际情况,为保证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将化学化工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继明、倪 刚
副组长:倪 彬、刁 俊、任永胜
成 员:马丽蓉、王志鹏、李 平、马建龙、杨永清、晋晓勇
二、转专业对象及申请条件
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生须符合《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转专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注:色弱、色盲学生不能申请转入。
三、拟接收人数
专业名称 |
拟接收转专业计划数 |
2020级化学(教师教育) |
2人 |
2020级化学(分析与检测) |
10人 |
2020级化学工程与工艺 |
20人 |
2020级材料化学 |
10人 |
2020级制药工程 |
10人 |
2020级应用化学 |
10人 |
说明:化学(教师教育)具体接收人数以化学(教师教育)一个教学班40人满额为基础。 |
四、考核办法
由化学化工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学生和各专业分别进行综合能力评价,评价范围涵盖:已修学业成绩(占40%)、加试笔试成绩(占30%,其中无机及分析化学占笔试成绩40%、有机化学占笔试成绩60%)、综合素质(占30%)。综合素质考察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本考核办法适用于2020级化学(教师教育)专业。其他专业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2021年6月4日—6月11日,学生提交《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将审批表、成绩单、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到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院考核:6月15日—23日,化学化工学院根据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选拔,面试初步定于6月17日8:30-11:00,笔试定于6月17日14:00-15: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拟转入化学化工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底顺序排序,并根据转入计划择优录取。
(三)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六、其它
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本科生转化学化工学院专业学生选拔。
本办法由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