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接收2026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健全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优化生源结构,根据《宁夏大学推荐、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1〕114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第三条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条学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第五条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王彦仓 张鹏飞副组长:李冰 彭娟成员:晋晓勇 李平 马清祥 张建利 车丽聪 卫华荣负责制定学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实施。工作组须保证接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第二章 接 收第六条 学院拟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数量通过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各招生专业均预留出一定名额招收统考生。第七条 学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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