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学位点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 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5]189号) 和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学位点实际,制订本方案。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进行综合考核。二、组织管理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 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化学化工学院作为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主建单位统筹开展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和学院党委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三、选拔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无学术不端行为。申请者原则上应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须事先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取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者可提前申请。课程学习情况良好,完成硕士阶段性课程学习任务,学位课成绩平均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CET-4不低于425分或IELTS不低于5.5或TOEFL不低于65分或WSK(PETS5)不低于50分。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思维、综合分析和科学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协同合作精神。5.现就读学科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属于相同或相近学科。四、选拔程序1.本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

学校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