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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及公共化学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安排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3-23

化学化工学院及公共化学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安排

1、请申请了补考、缓考的学生查明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准时参加考试。不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将视为弃考,不再另行安排。

2、缓考的学生请在试卷上注明缓考字样,否则,不予以报成绩。

3、请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按时进入考场,无证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者按自行放弃本次考试处理。考场内不允许携带手机。

4、没有在教务处网上报名的学生本次不安排考试。

5、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违规、作弊扰乱考场纪律者,成绩以零分记,严格按照宁夏大学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请各院教学办公室及时通知学生准时参加考试,我院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附:化学化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安排(含公共化学部)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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