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定于近期对2013年校级创新实验(含院级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主持项目与参与项目的同学做好准备。本次中期检查采用自查与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要求各项目组实验人员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自评表。
(一)自查:项目主持人与项目参与人填写“宁夏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中期检查评价表”。中期检查表从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li_hp@nxu.edu.cn ,自评表到教学科研办公室(化院203)领取。于2013年12月16日(下周一)17:00之前交至教学科研办公室。逾期不交,按自动放弃对待,责任自负。
(二)现场检查:根据项目组提供的试验地点、试验时间,由学院督察小组实地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教学科研办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