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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6-10-25

 

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根据项目进度安排, 我院决定对2016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一、各项目团队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的研究目标,重点就安排检查项目完成进度情况(若有已发表论文或其他成果的,附复印件)、下一步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和经费安排情况、项目人员分工情况等事项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1031日前交至学院教科办。

 

二、各项目组在实地调研等计划实施的各阶段要注意行成新闻稿件、新闻图片、展板和视频资料等,有意识的扩大项目实施影响,增强宣传意识,为后期成果展示会做好准备。各项目团队还应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指导老师需定期抽查团队填写情况,以上工作纳入项目结题考核。

 

三、依据《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六条,立项至中期检查期间,可核报经费的60%,结题验收合格后,核报剩余经费。国家级、区级项目根据双创学院核拨经费,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报销人”栏签字,经倪刚副院长签字,双创学院审核后(统一在星期一和星期二会签),自行到财务处报账。校级项目经学院决定,每个项目组可先核报1000元,待结题后,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具体流程: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报销人”栏签字----教科办审核登记----统一由刘万毅院长签字----各项目组拿回票据----耗材、设备到宋兆辰老师处验收----自行到财务处报销。请各项目组严格按照《宁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经费管理的规定报销。校级各项目在1031日前将1000元票据贴好后交至教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