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7-09-12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防止证书造假、重复申请、学分遗漏等问题出现,学院现规定将所有年级申请学分的时间改为第八学期开学第一周,不再进行每学期申请。如:14级学生申请时间为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15级学生申请时间为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之前申请过的学分不得再次申请,各年级学生请在第八学期集中申请至少8个创新能力学分,在此期间学生需保存好所获得的证书。
化学化工学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