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申请了补考、缓考的学生查明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准时参加考试。不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将视为弃考,不再另行安排。
2、缓考的学生请在试卷上注明“缓考”字样,否则,不予以报成绩。
3、请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按时进入考场,无证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者按自行放弃本次考试处理。考场内不允许开启手机。
4、没有在教务处网上报名的学生本次不安排考试。
5、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违规、作弊扰乱考场纪律者,成绩以零分记,严格按照宁夏大学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请各院教学办公室及时通知学生准时参加考试,我院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附:化工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