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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0-09-08

本学期个人申请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的工作开始进行,请严格按照《宁夏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实施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学分。

1、申请对象:2019届、2020届未达到创新学分要求的学生;2017级在校生。

2、《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学期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个人申请表需手填后确认签字。

3同一项目内容的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只能记载最高学分,不得累加。例如:同时参加多个社团的、参加多个其他社会实践课外活动的,创新学分不累加。

4、其他事项参见《宁夏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实践学分实施暂行办法》。

2017级班委在915之前将各班《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申请表》纸质版及《宁夏大学创新能力实践学分汇总表》电子版交至教科办。交纸质版申请书时,一式一份装订(个人的申请表与证明材料装订在一起),电子版汇总表统计时应将同一学生项目统计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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