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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安排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0-11-04

 

 

各系、学科组、实验中心:

按照《宁夏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务工作时间、任务流程》的安排,并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在112日至1113日进行。本学期教学的重点工作围绕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以及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认证相关准备工作开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学院成立化学化工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督导组,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根据上学期线上教学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本学期转入线下教学后线上、线下教学的相互衔接情况。

长:高继明、倪刚

副组长:任永胜

员:倪彬、刁 俊、杨金会、王 政、李 平、吴晓红、杨永清、马建龙、马景新、晋晓勇、门秀琴、杨 锐、王晓中、王志鹏

2. 以学科组为单位组织观摩课,重点检查启发式、研讨式、互动式、探究式、混合式的教学方法及创新性教学方法改革的情况,促进广大教师树立教学新理念,推广教学新方法。

3. 检查2020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选题、任务书、各阶段指导情况、论文答辩等材料存档情况;检查论文相似性检测落实及实施情况;检查摸排近三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存档情况。

4. 检查上学期考试试卷,检查试卷命题及印制、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单、平时成绩来源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存档情况;检查本学期初期组织的补考试卷资料存档情况;检查近三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考试材料的存档情况。

5. 检查线上重修情况,检查学生线上重修课程学习情况,并形成总结汇报材料。

以上检查内容务必请各系、学科组负责人传达到每位教师。各学科组织听课后请将附表听课汇总表及听课记录于1116日前交回教学科研办公室。同时,教务处要求检查结束后,学院督导组对被听课人有至少500字左右的详细反馈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反馈,最终形成期中教学检查综合书面总结。

 

 

                    化学化工学院

                                             〇二零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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