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
本科期中教学检查安排通知
各系、学科组、实验中心:
按照《宁夏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务工作时间、任务流程》的安排,并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在5月6日至5月14日进行。本学期教学检查的重点工作围绕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以及基层教学组织工作任务落实开展情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学院成立“化学化工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督导组”,深入课堂听课检查。
组 长:高继明、倪刚
副组长:任永胜
成 员:倪彬、刁俊、刘翔宇、李冰、李平、吴晓红、杨永清、马建龙、马景新、晋晓勇、王富强、彭娟、王志鹏 、卫华荣
2. 以学科组为单位组织观摩课,重点检查启发式、研讨式、互动式、探究式、混合式的教学方法及创新性教学方法改革的情况,促进广大教师树立教学新理念,推广教学新方法。
3. 检查“课程思政”情况。结合“课程思政”的融入开展检查和督促,通过教案、听课、大纲检查,督促推进“课程思政” 建设。
4. 检查2021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选题、任务书、各阶段指导情况、论文答辩等材料存档情况;检查论文相似性检测落实及实施情况。
5. 检查上学期考试试卷,检查试卷命题及印制、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单、平时成绩来源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存档情况;检查本学期初期组织的补考试卷资料存档情况。
6. 检查学生线上重修课程学习情况。
以上检查内容务必请各系、学科组负责人传达到每位教师。各学科组织听课后请将附表听课汇总表及听课记录于5月20日前交回教学科研办公室。同时,教务处要求检查结束后,学院督导组对被听课人有至少500字左右的详细反馈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反馈,最终形成期中教学检查综合书面总结。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