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11年春季学期重修、补考考试安排
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了补考、重修、缓考的同学查明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准时参加考试。不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将视为弃考,不再另行安排。
2、缓考的同学请在试卷的楣拦上写清“缓考”字样,否则,不予报成绩。
3、请参加本次考试的同学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考试卡之一即可)。按时进入考场,无证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者按自行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处理。考场内不允许开启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小灵通等)。不允许互借计算器,且计算器应为普通计算器,不能有存储功能。
4、没有在教务处网上报名的同学本次不安排考试。
5、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扰乱考场纪律者,成绩以零分记,并上报各自院系。
请各院、系教学办公室及时通知学生准时参加考试,我院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延误,后果自负。复习时间较为充裕,请认真备考。
具体安排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