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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化学化工学院院长助理人选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1-04-08

  根据学院发展的工作实际需要,为了加强我院的学科建设、科技服务地方、研究生教学与学科队伍管理等工作,学院决定在全院推荐聘用院长助理3名。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

  院长助理:3名

  二、岗位职责

  (一)院长助理一:

  1、协助院长负责学院学科、学位点建设等工作;

  2、协助做好学院研究生培养和教育等工作;

  3、完成党总支或院行政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院长助理二:

  1、协助院长负责学院的科研管理等工作;

  2、协助做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3、完成党总支或院行政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院长助理三:

  1、协助院长负责学院的对外联络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2、协助做好学院科技服务地方和实习就业等工作;

  3、完成党总支或院行政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条件

  1、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掌握高等教育规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工作业绩突出,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工作上;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学院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4、依法办事,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具有全局观念,能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二)应聘资格

  1、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副教授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海内外引进人才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在任职资格上可适当放宽,破格聘任;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四、岗位待遇

  经考核聘任的,聘期二年,享受院聘岗位津贴待遇。

  五、聘任程序

  1、符合应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者需提交书面应聘表,按照学院要求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及应聘理由;

  2、学院成立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任职考察并公示;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聘用人选,学院行政发文聘任。

  六、报名办法及时间

  应聘者可到学院办公室领取应聘表,在报名时间内交学院办公室(C区204室),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4月11日(周一)下午17:30

  联 系 人:张萍老师

  联系电话:0951-2062004

  电子邮件:huayuan@nxu.edu.cn

         附件: 化学化工学院院长助理岗位应聘表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