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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竞聘专业五级岗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1-12-28

宁夏大学2012—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竞聘方案(申报截止时间2011.12.29中午11:00)

  根据《宁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岗位聘任聘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09〕222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首次聘任年限为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即到2011年12月31日,首次校聘及院聘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聘期已满。为做好相关聘任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岗聘任、合约管理、优化结构、持续发展”的原则,完善人才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实行能上能下、鼓励拔尖的政策导向,确保聘任工作顺利开展。

  (二)本次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及单位确定的聘任条件决定拟聘人员,宁缺毋滥。

  (三)按照岗位设置基本指导意见,本次专业技术五级岗聘任工作将在首次聘任聘期届满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各单位在制定聘任条件及聘期考核指标时可参照校发〔2009〕222号文件中关于“聘后结果及使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聘任由各单位组织进行。学校预留少量五级岗指标,对引进、优秀拔尖人才等实行特聘。

  (五)各单位在制定岗位聘任条件和聘期考核任务时,原则上不能低于学校制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实施范围、岗位总量及聘期

  本次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聘任实施范围限于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目前仍聘任在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人员(不含行政岗位双聘人员及2011年拟晋升四级岗人员)。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批复的《宁夏大学岗位设置方案》,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共设置岗位150个,学校将按照各单位副高实有人数20%的比例核定五级岗岗位职数。

  本次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聘期为两年(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三、基本聘任条件

  (一)教学岗位

  申请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完成规定教学任务及额定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同行认可度高,无教学事故发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单位自定的其他条件。

  1.主持区级以上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或研究生创新项目1项以上。

  2.主持或参加横向课题累计到校经费:理工农医类20万元,文科类5万元。

  3.主持立项或完成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有主持立项或结题国家级项目者优先上岗)。

  4.1篇以上论文发表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独作或一作)。

  5.公开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社会科学10万字、自然科学6万字)、译著和主编教材1部以上。

  6.取得以下奖项任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有效署名;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获得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二)科研岗位

  申请人员任现职以来须主持立项或结题区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主持立项或结题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聘任),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单位自定的其他条件。

  1.主持区级以上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或研究生创新项目1项以上。

  2.主持或参加横向课题累计到校经费:理工农医类20万元,文科类5万元。

  3.1篇以上论文被SCI、EI或SSCI收录,或2篇以上论文发表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独作或一作)。

  4.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独著、合著(社会科学10万字、自然科学6万字)、译著和主编教材1部以上。

  5.取得以下奖项任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有效署名;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获得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三)教辅岗位

  由各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定。

  四、业绩成果期限

  本次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人员,其业绩成果认定期限为2009.1.1—2011.12.31日所取得,对于该期间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业绩成果认定期限为实际取得任职资格以来的成果。

  五、聘期单项考核指标

  由各单位根据聘任条件及岗位要求自定,考核指标应结合学校目标发展规划,符合学院目标考核任务,但必须满足学校基本任职条件。

  六、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组确认五级岗基本聘任条件及名额分配,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12月20—26日)。

  (二)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由单位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各单位党政领导、工会代表、教职工代表等组成。领导小组须根据学校确定的五级岗基本聘任条件制定其他聘任条件及聘期单项考核指标,公示后报人事处备案(12月27—28日)。

  (三)申请人员填写《宁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聘任登记表》(附件),交所在单位待核(12月28日)。

  (四)申请人员向本单位提交工作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2月28日)。

  (五)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审核五级岗拟聘人员业绩成果,并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拟聘任初步人选(12月29日)。

  (六)拟聘人员填写《宁夏大学工作人员应聘岗位申请书》(12月29日)。

  (七)在本单位公示,同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宁夏大学工作人员应聘岗位申请书》报人事处(12月31日)。

  (八)人事处核实材料(2012年1月1—3日)。

  (九)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组审核(2012年1月4日)。

  (十)校长办公会议审定聘任结果(2012年1月5日)。

  (十一)全校公示(2012年1月6—10日)。

  七、聘任

  拟聘任人员须填写《宁夏大学工作人员应聘岗位申请书》,明确任职条件及岗位任务,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附件:1.宁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聘任登记表

  2.宁夏大学工作人员应聘岗位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