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年度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1级本科生导师:
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及《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导师考核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我院2011级本科生导师工作进行年度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年度中期检查由化学化工学院2011级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年度中期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工作考勤(导师参加党员特色工作室活动、业余党校学生辅导、导师座谈、讲座等学生活动的考勤)。
(二)工作日志记录情况。
三、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
(一)4月6日前将《宁夏大学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册》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杨扬处。
(二)由化学化工学院2011级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中期检查小组,对各本科生导师的活动记录册进行检查。
(三)检查涉及的相关活动时限为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