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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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的政策

阅读次数:     日期:2012-07-09

1.凡近五年内(2006-2011年)已享受过疗休养的人员不再安排。(按宁大工字〔2011〕8号文件执行)

  2.校工会分配给我院的组团疗养人员名额为5个。考虑即将退休、工龄30年以上及学院老教师的工作奉献,拟分配4个指标;剩余1个指标安排给近两年获奖教师、教学科研一线人员、分工会委员或管理岗位教师。校工会分配给我院的定点疗休养人员名额为1个,安排给教学骨干、科研骨干和管理骨干以及学术带头人;或近三年荣获自治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职工。

  3.本次组团疗休养实行自费公助的办法。参加人员每人由学校给予补贴600元,校工会补贴600元。其余费用由参加者所在单位和个人承担。定点疗休养为差额补助,地点待定。

  4. 请符合条件者报名,截止时间为本周三(7月11日)下午五点前。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教职工年龄排序及疗养统计表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分工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