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加强安全及卫生大检查的通知
结合学校学风建设、文化建设及综合治理等相关要求,学院决定在实验室、研究生、本科生中进一步加强文明意识规范,着重对学生课堂考勤、宿舍卫生、文明行为等方面进行检查、督行。现就具体事宜做如下通知:
一、成立学院学生文明意识督查组
组 长:潘 瑞
副组长:任建林 倪 刚
第一小组:重点负责12#学生公寓及12级学生
组 长:柳松洁
成 员:杨国庆 马 宁 李 鹏
第二小组:重点负责15#学生公寓及13级学生
组 长:王艳梅
成 员:潘亚男 勉小娟 李壮楣
第三小组:重点负责3#学生公寓及11、10级学生
组 长:曹 洋
成 员:冯尚彪 马 俊 马 亮
二、课堂考勤
1.请各班委严格落实《化学化工学院教师与学生联合考勤制度》,做好本班课堂考勤及班级相关安全工作。
2.纪检部除将每周考勤情况在院楼大厅内予以公布外,要不定期抽查各班上课情况,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要求,定期总结处理。
3.举办“学习心得交流”、“与优秀学长对话”、“安全卫生进公寓”等活动,不断增强学生学习的内动力。
三、宿舍卫生及消防安全
4.各宿舍务必落实“值日制”,每天有人负责打扫宿舍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值日者对当天卫生负有主要责任。
5.继续严格落实《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宿舍检查规定》,生活部每周五前将本周定期检查和抽查结果予以公布,对拒检和卫生不达标宿舍成员进行通报,并按规定取消相关评优评先资格,对情节严重者进行相关纪律处分。
6.按照学院《关于做好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继续加大违规电器的检查和惩处力度,形成威慑作用,降低宿舍消防安全隐患。
7.举办“宿舍是我家”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加强宿舍文明倡导。
四、个人行为规范
8.各班召开班团会,进一步学习宁夏大学《学生手册》中有关“学生行为准则”,“学生管理规定”、“违纪处理规定”等一系列与自身相关的规章制度,从主观上规范自身行为,遵守学校纪律。
9.各班级开展“我文明吗?”大讨论活动,征集学生的自创文明口号,在学院形成“当文明人,做文明事”的良好氛围。
10.学院学生文明意识督查组要充分调动学院党员、学生干部,加大检查、督查力度。
五、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
11.组织学习“关于南校区1号学生公寓楼213宿舍发生火灾事故的通报”(宁大综治发【2014】4号)文件精神,进行安全排查通报。
12. 组织学习“关于印发《宁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 宁大校发〔2014〕36号)文件精神,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
13.组织学习“《宁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大党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安全稳定。
14.组织学习“关于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宁大综治发〔2014〕3号)文件精神,开展学院平安 建设活动。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