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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助理实验员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4-07-07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助理实验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和实验员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优秀本科生从事兼职辅导员、助理实验员工作。

  一、选聘范围

  2011级本科生。

  二、选聘名额

  兼职辅导员2名,助理实验员5名。

  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

  四、资格条件

  1、具备免推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截止目前,学分绩点2.8以上,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2、未受过纪律处分者;

  3、热爱应聘岗位,乐于奉献;

  4、申请兼职辅导员者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共党员,担任过1年以上学生干部,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同等条件下,获得各级奖励较多者优先。

  五、选聘程序

  1、申请报名:9月3日前。

  2、资格审查:学工办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考察:学院将组成两个考核小组,分别对应聘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投票确定人选,报学院党委审批。

  六、待遇情况

  学院对兼职辅导员及助理实验员下文聘任,颁发聘书,同时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兼职辅导员和助理实验员一经聘用,至少工作1年,学院将在免推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选用。聘用后其2014年度教学实习等实践活动均在学院进行,无需参加校外实习。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松洁

  联系电话:13639592876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