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助理实验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和实验员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优秀本科生从事兼职辅导员、助理实验员工作。
一、选聘范围
2011级本科生。
二、选聘名额
兼职辅导员2名,助理实验员5名。
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
四、资格条件
1、具备免推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截止目前,学分绩点2.8以上,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2、未受过纪律处分者;
3、热爱应聘岗位,乐于奉献;
4、申请兼职辅导员者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共党员,担任过1年以上学生干部,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同等条件下,获得各级奖励较多者优先。
五、选聘程序
1、申请报名:9月3日前。
2、资格审查:学工办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考察:学院将组成两个考核小组,分别对应聘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投票确定人选,报学院党委审批。
六、待遇情况
学院对兼职辅导员及助理实验员下文聘任,颁发聘书,同时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兼职辅导员和助理实验员一经聘用,至少工作1年,学院将在免推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选用。聘用后其2014年度教学实习等实践活动均在学院进行,无需参加校外实习。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松洁
联系电话:13639592876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