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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药品登记制度

阅读次数:     日期:2015-09-08

 

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药品登记制度

1、实验室责任人(和导师指定的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室化学药品的管理和本室安全卫生的维护与保障工作。责任人或安全管理员来负责建立化学试剂药品清单和履行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所有试剂每学期进行一次盘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领取、使用必须随时登记。实验室化学药品严格购买、验收、领用和使用过程,要根据实际需要购买或领取药品,实验室不得过量存放。

2、化学药品存放地点必须要符合安全要求,注意通风、避光、防潮湿和远离火源、电源、热源口。所有化学试剂都必须按性质分类存放,并保持双层瓶盖密封和清晰的标签。严禁在敞口容器中存放化学试剂。 实验台试剂架上放置试剂要适量,防止试剂瓶滑落。

3、实验室自行购置的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要向学院备案。使用具有危险性和有潜在危险的药品必须在教师知情、给予指导以后进行使用操作。危险品储存和使用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4、要定期对危险化学品检查,防止变质、自燃和爆炸事故。掉签的药品要及时补贴标签或妥善处理,储存地方要保持清洁。

5、剧毒药品必须按程序审批且现用现领,按照双人双销制度,用完后马上归还或按照要求销毁,不得在实验室存放。

6、实验后的化学药品废物不得乱倒,要倒入指定容器,标明成分、日期,按照规范要求保管、处理。

7、本登记表为每学期末盘点时使用。可以打印。

 化工学院实验室药品登记表样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