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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化工学院党政领导分工与岗位职责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6-11-17

院属各机构及教职工
 

经化学化工学院 20161116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学院党政领导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要点明确如下:  

马玉龙 书记  主持学院党委工作、负责重点实验室党的工作。负责组织和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安全与综合治理工作。联系应化系。  

刘万毅 院长  主持学院行政管理工作、领导并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带领行政班子成员执行落实行政班子目标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制。联系学院办公室、化工系。  

郭庆杰 副院长  协助院长负责学科建设、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平台资源的调控与绩效考核;负责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学位点)建设与评估考核、负责科研平台优化利用及相关的人才引进与聘用、负责化工学科的学术交流、科研人员科技服务地方等工作。  

 瑞 副书记  协助书记负责学院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党建、思想政治及相关的学生为主题的工作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负责学生信息化及学生安全工作、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俊 副书记  协助书记负责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及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建设、宣传与对外交流合作、精神文明建设、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工会(计划生育)工作、学院整体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  

任建林 副院长  协助院长负责学院资产管理。负责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等平台的条件建设与运行管理,教学实验室条件建设与运行管理,包含实验室信息化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服务和校友工作。负责行政坐班人员、院聘中层干部及教辅人员的岗位考核与管理。联系实验中心。  

 刚 副院长  协助院长负责本科教学与培养等相关日常教学工作;负责教学机构的教学与教研工作安排及任务实施、教学信息化工作;负责本科教改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本科生实习实践、大学生科技创新、各类竞赛、本科教学(专业建设)评估等工作。联系教学科研办公室、化学系。  

杨金会 副院长  协助院长负责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培养、科研、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等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化学学科(学位点)建设与评估、及相关的人才引进与聘用和学术交流等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申请、检查及资产管理审核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院士工作站工作;负责研究生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招生及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科研信息化、科技服务地方、科研实验室建设管理及其综合治理工作。联系制药工程系、天然药物工程技术中心。  

 

 

                 化学化工学院  

                  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