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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公开聘任系主任、学科组长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7-09-06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公开面向化学化工学院教职工选聘系主任、学科组长,现就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

1、化学系:系主任1名;无机化学学科组长1名;分析化学学科组长1名;有机化学学科组长1名;物理化学学科组长1名;教法学科组组长1名。

2.化工系:系主任1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科组长1名;应用化学学科组长1名。

3. 制药系:系主任(兼制药工程学科组长)1名。

4.材料系:系主任(兼材料化学学科组长)1名。

二、任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廉洁自律,勤政廉洁。

2、热爱教学管理工作,了解教育基本理论和教学规律,熟悉教学管理制度,深受学生欢迎,具有较高的群众基础。

3、具有所在系相关专业较高的学历和学识,具有本专业背景,在本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应聘系主任者应具备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应任职经历。应聘学科组长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应任职经历。

4、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三、选聘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和条件。(96日)

2、推荐方式

1)自荐;2)目前所在系/学科组推荐;3)学院推荐。

每人限报/推荐一个岗位。(截止时间911日上午10:00教学科研办公室接受电子报名表和纸质报名表,邮箱:xiaoer8028@163.com

3、学院对报名人员/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911日下午)

4、根据竞聘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所在系民主测评结果,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5、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6、学院下发聘任文件,颁发聘任证书。

附件:

 

. 系主任岗位职责

系主任是系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院长的领导下对全系的教学、科研、教师培养、教学科研条件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对外代表本系,对内主持工作。系主任应全面贯彻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

1.主持系全面工作,制定系发展规划、阶段目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经学院同意后组织实施。

2.领导并支持、协调本系的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工程认证、实习等,组织教师开展相关活动。

3.主持系业务活动和行政工作会议。负责落实上级的有关指示、通知、会议精神。

4.负责落实学院安排的各项常规教学及科研任务,如集体备课、听课、命题、监考、阅卷,组织三期检查等;负责审定人才培养计划以及教学改革计划、制定开课计划、审查教学进度计划。

5.组织讨论并提出系、学科组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和帮助。

6.负责系的档案建设工作。

7.负责系内各实验室的实验安排、组织、协调工作。

8.在学院需要时参加其他行政机构和学术机构的活动。

9.配合学院做好本系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学科组长岗位职责

1.在系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学科的日常教学事务。

2.参与制定、修订本专业课程设置、教学计划落实与实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排课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组织好考务工作及试题库建设工作。

4.负责学科组教材及教辅用书的预订及组织教材编写的有关工作。

5.参与本学科组的教学检查、评估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协助系主任组织好新开课、新任课的试讲工作,并将各项结果报学院教科办。

6.在系主任领导下,组织本学科组学术交流和教学改革工作,参与科研课题的确立和组织实施。

7.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答辩等工作。

8.负责本学科组教学档案的日常管理和归档保管工作。

9.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