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根据各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专业方向课考核实行成绩量化评定,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的量化结果。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等。
2、为了更加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和录取,我校采取复试成绩量化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复试。在正式评分之前,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充分讨论评分标准。复试成绩一旦确定不得改动。
3、各专业复试必须现场记录、录音、录像。
三、复试的分值及形式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采取专业方向课笔试和面试的形式,面试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
2、复试笔试专业方向课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四、拟录取公示名单的确定
1、复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各类考生,最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40%
2、拟录取公示名单的确定原则: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划定的分数线、考生最终总成绩排序、导师(组)意见等确定拟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4、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方式及要求
1、复试方式:复式全部采用线上进行,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六、七、八三项要求准备。https://graduate.nxu.edu.cn/info/1082/6376.htm
2、笔试的具体要求
(1)笔试方式:闭卷。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不带证件。
(3)监考老师2名,不允许携带手机进入笔试现场。如携带者,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于面试前统一保管。
3、面试的具体要求
(1)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2)面试评委不允许携带手机进入复试会场。如携带者,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于面试前统一保管。
六、复试内容安排
1、 综合素质考核和心理健康测评: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由复试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用进入后面的专业复试。
2、面试内容由两部分组成。
(1)考生自我陈述:学术研究领域、背景和设想等,占30%;
(2)抽题回答: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取一套题,任选两道题作答,占70%。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