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文件《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大校发〔〔2020〕18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和特点,依据《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对20名初选合格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并参考招生导师意见,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通过者材料等信息见附件一)。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在本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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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