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3-22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特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详见https://graduate.nxu.edu.cn/info/1020/6705.htm)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平稳。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统筹疫情防控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及复试工作量等,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科学组织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合理制定评分标准,确保复试每个环节有章可循、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坚持科学选拔人才、客观评价。根据学科特色科学制定复试方案,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潜力等方面的考核。考核成绩实行量化评定,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单位招生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确定复试、调剂、拟录取名单等。

(二)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按学科门类划分2个面试小组,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按学科门类分组进行。面试前对参加复试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

(四)复试全程现场录音录像,且录音录像材料保存一年。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复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通过网络远程以问答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成绩占80%,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占20%。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

(二)复试成绩公示、报送。学院在复试结束后2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所有参加复试人员成绩。

(三)所有复试材料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保管,其中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二至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一年。

(四)复试采用分批次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在325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在一志愿复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复试工作内容

(一)复试专业及名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070300

化学

我院化学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与培养,不区分研究方向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进入复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复试内容

1、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

化学学科复试内容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基本知识和理论、基础化学实验基本原理和操作学科教学(化学)复试内容包括《化学微格教学》、《中学化学可视化教学设计与案例》、《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现行中学化学教材。考生在复试开始后个人陈述3分钟,之后随机抽选1套试题。每套试题包含5个问题,考生当场自主选答3个问题。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打分。

2、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考生开始复试后用英语进行1分钟之内的自我介绍,之后随机抽取1套试题并用英语作答。

3、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及格,均不予录取。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三)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是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等加权后的百分制成绩。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其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由学校依据总成绩依次择优录取。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录取总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0.7+复试成绩*0.3

(四)复试期间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他情况审查,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五、复试要求

(一)考生须提供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本科阶段成绩单、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宁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手写签字)、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和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若有科研成果,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需在324日将以上资料扫描打包后进行上传。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我校复试要求,独立答题,并签署诚信考试协议。考生应提前熟悉复试网络平台,参加网络测试,并按学校要求做好复试场所、考试设备准备等。

(三)复试评委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纪律。

六、复试平台及要求

   本院使用“移动云视讯”平台进行网上复试工作,考生需登录网址https://v2-ykc-exam.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NXUEdu进行面试,应急平台选用“腾讯会议”(考试需备用两个腾讯登录账号,用于考试正面和其他方位摄像功能),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本院通知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一)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禁止录音录屏(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可另备1部手机备用);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及以上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电脑可连接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以防宽带网络不流畅或中断;

4、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5、考生需要提前在【辅机位】的安卓系统的设备上下载安装“云考场”APPhttps://ykc-download.hanwangjiaoyu.com/v2)用于扫描辅机位的二维码接通摄像头。请仔细阅读《考生使用手册》(见附件二《考生使用手册》),若参考手册后仍然无法使用,可拨打0951-2062851将问题进行反馈,我们将尽快帮助解决。

(二)安装调试

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主机位】: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距离考生1-2米,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关闭移动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可打开飞行模式使用WIFI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3、审查核验

复试前,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我院要求,登录复试平台进入待考区,并配合完成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正式开考前,面部正对【主机位】摄像头,向我院招考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我院将利用技术平台实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进行综合比对,通过后进入正式面试环节。

4、突发情况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超过3分钟,考生须重新抽取一套题进行考试,若同一考生网络信号出现三次问题,将取消该生的复试资格。

(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四)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1.我校复试采取三随机原则,考生应按本院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抽签准备。逾期不到的,视为弃考。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工作人员面试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3.复试桌面除学院规定的复试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放置与复试相关的任何材料,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4.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截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

5.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官网的相关通知、公告,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违规处理

1、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宁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考场规则》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考生弄虛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复试过程严禁私自录音、录像和录屏。

4.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取消复试成绩或者取消复试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 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复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复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

(5)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7)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七、复试时间安排

详见2021年化学化工学院复试日程安排。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1321

附件一:《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1 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附件二:《考生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