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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阅读次数:     日期:2021-11-05


为了做好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工作,根据研究生院文件《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大校发〔2021180号〕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长:倪刚 郭庆杰

员:倪彬 贺海明 刘翔宇 刘万毅 赵天生 顾培明 罗民 赖小勇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二、监督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选拔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高继明

成 员:晋晓勇

工作职责:监督落实硕博连读选拔工作。

三、硕博连读的专业和名额

(一)“水资源利用与化学化工”专业博士研究生2022年硕博连读计划招收人数:根据学院对申请人综合考评的结果,按程序提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2年硕博连读招生录取人数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招收名额计入导师招生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数。

四、申请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二)应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硕博连读选拔)。

(三)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完成硕士阶段性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良。

(四)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思维、 综合分析和科学实践能力,以及协同合作精神,申请时须提供至少1项本学科专业方向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同等条件下,已取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者优先)。

五、申请的学术条件

申请者综合素质较好,科研潜力突出,理论基础扎实,前期具有较好的学术成果。学术成果包含以下类别:

(一)作为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含学院已登记的共同指导教师)第一、研究生第二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文章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宁夏大学,二级单位须包含化学化工学院或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作为第一发明人(转化人),或导师(含学院已登记的共同指导教师)第一、研究生第二发明人(转化人)获得授权专利或成果转化,成果转化金额须大于等于10万元;

(三)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得区级及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奖项;

(四)主持研究生创新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

(五)作为参与人(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

(六)其它类型的成果由考核小组认定;

(注:其成果须为硕士在读期间所取得,发表论文以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工作接收材料截止日已取得论文接收函为准)

六、申请选拔工作程序

(一)初选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宁夏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专家推荐。申请人导师和另外2名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领域研究生导师(教授或相当职称)对申请人德育表现、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等给予评价,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3、招生导师意见。申请人须征得所申请博士生导师的同意,并由该导师以书面形式出具意见。

4、培养单位考核。由招生培养单位按二级学科组成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考核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从思想品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形式为公开答辩。培养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5、确定人选。研究生院对博士培养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须公示 10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选。

6、确定硕博连读拟录取的研究生,须在202213—202217日期间,登陆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地址:http://yjszs.nxu.edu.cn/xscx/

(二)学院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及申请人资格审查。拟申请学生,在2021118下午17:00前将《宁夏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专家推荐书、招生导师意见交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附交一份中英文对照且不少于1500字的报告(围绕1-2个创新点对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进行阐述)、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各种获奖荣誉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并附复印件。学生在校学习成绩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统一出具。未能按时递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疫情期间可联系15000817930

2、解释选拔政策。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符合选拔资格的申请人开会,宣读并详细解释学校办法和学院细则。

3、确定初选名单。根据学生个人自愿申请、资格审查、排名原则,确定初选名单,上报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复试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4、对初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1115-1119日。

5、初选工作由教学科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七、学院考核

复试方式:采取PPT答辩,汇报硕士期间相关研究课题;其他能力测试不设题目,由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实名制现场打分,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以备查阅。选拔工作中出现争议,由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表决方式处理,出席会议人数不得少于5人。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PPT汇报25分钟,提问10分钟,每人时间控制在35分钟以内,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公示、上报。所有专业的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专业素质和基本技能。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践能力。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考核学生专业技能、应用技能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面试评分表(见附件一)。

(四)复试时间

硕博连读选拔生的复试工作时间20211110-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化学化工学院301室。复试面试一组进行,设记录员1人。

(五)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经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审核后,20211115-1119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八、其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申请时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者;

2、硕士培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者;

3、不符合选拔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者。

(二)所有参与硕博连读选拔工作人员要依法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录取政策,耐心细致地回答考生的疑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三)为便于监督管理,学院设举报电话:0951-2062859

(四)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化学化工学院。

附件一:《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选拔复试评分标准》。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