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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基础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顺利通过专家验收

阅读次数:     日期:2012-11-14

  11月14日,教育部委托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宁夏大学基础化学实验中心”进行验收。本次验收专家组由北京化工大学国家级实验中心主任李蕾教授,武汉大学国家级实验中心主任黄驰教授,兰州大学王春明教授,兰州大学国家级实验中心主任梁永民教授,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院长吴国光教授等专家组成,大连理工大学国家级实验中心主任孟长功教授和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冀永强教授分别任验收组组长和副组长。校领导王燕昌、许兴以及教务处、211办、对外交流处、设备处、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化学化工学院的主要领导参加了验收会。验收会由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冀永强主持。

  验收组听取了化学化工学院院长刘万毅教授的工作汇报,现场对实验室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效进行了察验,经与师生座谈、质询和充分讨论,形成评议验收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通过四年建设,宁夏大学基础化学实验中心的软硬件设施都得到了很大提高,在人才培养和创新实践方面成效显著,区域示范作用明显,引领作用突出,提高了学校的办学声誉,达到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许兴副校长在讲话中对化学化工学院的工作进行了肯定,对教育厅多年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要求化学化工学院认真研究专家提出的建议,把实验中心的建设与如何加强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相结合,最后落实到全面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

  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燕昌代表宁夏大学对各位领导及专家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参加大化实验中心的验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他指出,验收组专家带着对西部高校的感情和厚爱,对我校大化中心的工作给予很高评价,提到的问题非常中肯,宁夏大学要进一步加大对实验中心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建立实验教学队伍长效稳定机制。

  冀永强副厅长向宁夏大学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顺利通过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验收,标志着宁夏大学在提高本科教学水平、保证本科教学质量方面的提升,宁夏大学今后要加大研究实验中心建设与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机融合,努力把基础化学实验中心打造成为基础化学实验平台、就业创业平台和拔尖人才培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