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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化工学院党政领导分工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7-11-14

院属各单位:

  经化学化工学院 20171110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学院党政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马玉龙 书记主持学院和重点实验室党委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和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材料系。

 刚 院长  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学院人事和财务工作。分管学院办公室,联系化学系。

郭庆杰 主任/副院长负责学科建设,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建设与评估考核,化工学科的学术交流等工作。

俊 副书记 协助书记负责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及管理工作;文化建设、宣传与对外交流合作、精神文明建设、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工会(计划生育)工作、学院整体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

桂晓兵 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学院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党建、团建、思政教育、宣传工作。学生日常事务的处理、信息化及安全工作、各类组织的管理、奖优助的评定、招生就业工作及大学生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活动的组织。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王政 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学院资产管理。负责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等平台的条件建设与运行管理,教学实验室条件建设与运行管理,教学实验室综合治理与安全管理,社会服务和校友工作。联系实验中心。

杨金会 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研究生培养、科研、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工作;化学学科(学位点)建设和学术交流;科研项目申请、检查及资产管理审核;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招生及研究生名额分配。对外联络、科技服务地方、科研实验室建设管理及其综合治理。联系制药工程系、天然药物工程技术中心。

任永胜 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本科教学与培养等相关日常教学工作;教学机构的教学与教研工作安排及任务实施、教学信息化工作;本科教改项目的组织实施;本科生实习实践、大学生科技创新、各类竞赛的指导、本科教学(专业建设)评估、社会服务等工作。分管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化工系。

                                   

                                 化学化工学院  

                                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