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有“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化学-化工-材料学科群)教育部世界一流学科,拥有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宁东煤化工资源循环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级基础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现有化学(师范)、化学(分析)、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材料化学6个本科专业。水资源利用与化学工程博士学位点,化学工程与技术和化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化学工程与课程与教学论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现有专任教师138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52人,4人享受国务院特贴,5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入选自治区“百人计划”,8人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2人入选自治区“312人才工程”。 近年来共承担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170余项,累计科研经费5495万元,获省部级以上奖励82项。发表SCI/EI论文4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近50项。
根据报考我院考生的初试成绩情况,我院部分专业预计将面向全国接受调剂生,现将接受调剂要求说明如下:
一、调剂要求
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国家线等相关要求。
二、调剂程序
1.我院拟接受调剂专业:
学术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专业学位:课程与教学论
2.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我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请考生持续关注宁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相关通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卜春苗(0951-2062851、445100836@qq.com);杨金会(0951-2062300、lyjhmp@163.com);
附:研究生奖助体系
1.宁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国家奖学金(20000元)、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3000元)、三助岗位(助管与助教每月600-800元,助研每月最低500元)等。②优秀生源奖励:高水平大学生源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第一志愿考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此项奖励可累加。
2.化工学院奖助体系:导师津贴:3000-6000元/年,享受比例100%;
3. 学校、学院为研究生设立学术交流专项经费,用于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拓宽科学视野;
4.我校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单位,每年选派优秀研究生公派留学。
对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可优先获得我校硕博连读资格、申请—审核招生资格以及国内外知名高校访学交流机会。
通过上述奖助体系的设置,为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欢迎选择宁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