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根据各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实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等。
2、为了更加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和录取,我院采取复试成绩量化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复试。在正式评分之前,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需充分讨论评分标准。复试成绩一旦确定不得改动。
3、各专业复试面试必须现场记录、录像。面试结束后复试材料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保管和存档一年。
三、复试的分值及形式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采取专业课笔试和面试的形式,面试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
复试笔试专业方向课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复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的各类考生,最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最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4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60%
四、复试要求
1、笔试的具体要求
(1)笔试方式:闭卷。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不带证件不予参加笔试。
(3)监考老师2名,不允许携带手机进入笔试现场。如携带者,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于面试前统一保管。
2、面试的具体要求
(1)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面试评委不允许携带手机进入复试会场。如携带者,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于面试前统一保管。
3、复试要求:考生不允许携带通信设备进入复试场所。如携带者,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于笔试及面试前统一保管。
三、复试安排
(二)复试内容
1、 综合素质考核和心理健康测评: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由复试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用进入后面的专业复试。
2、专业方向课笔试:满分100分。
3、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内容由三部分组成。
(1)科学素养: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及参加过的科研项目等方面,占30%;
(2)回答问题:对评委老师的自由提问进行阐述,占30%;
(3)抽题回答: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取两题作答,占40%。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