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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组织 改革情况

阅读次数:     日期:2021-11-13

   二、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三、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海舍舍

共青团员

2019级

1/40

2

张丽

共青团员

2019级

4/38

3

张应龙

共青团员

2020级

6/37

4

张萌

共青团员

2020级

4/33

5

马楠

共青团员

2020级

8/38

6

马雪琴

共青团员

2020级

5/38

7

吕建宇

共青团员

2020级

3/33

8

李博睿

青团员

2021级



9

赵凯

共青团员

2021级



10

乔宁

共青团员

2021级



11

马林

共青团员

2021级



12

李蕾

共青团员

2021级



13

张天苗

共青团员

2021级



14

马斌

共青团员

2021级



班长

15

王国斌

共青团员

2021级



16

马强

共青团员

2021级



17

穆小雨

共青团员

2021级



18

何娅楠

共青团员

2021级



19

姚玉杰

共青团员

2021级



20

朱彦杰

共青团员

2021级



21

鲁仁贵

共青团员

2021级



22

郑文惠

共青团员

2021级



学习委员

23

杨刘海

共青团员

2021级



24

张永树

共青团员

2021级



学习委员

25

杨晓燕

共青团员

2021级



26

张雪茹

共青团员

2021级



27

牛微微

共青团员

2021级



四、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学院实际,共青团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十二届委员会、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由共青团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暨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

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遇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至应选名额为止;如最后一名应选名额出现的票数相等的情况时,应当就选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如遇获得半数选票的当选人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由大会主席团做出是否减少名额或补选缺额的决定,之后按决定执行。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投票人数等于或少于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选举有效;投票人数多于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人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

投票结束后,总监票人通过线上会议投票系统,清点选票后,将实际投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按姓氏笔划为序宣布选举结果。

五、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1月10日下午,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通过召开共青团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暨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因疫情防控的原因,此次大会采用线上会议的形式进行。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高继明、校团委副书记秦泗海、学院党委副书记倪彬、刁俊、学院团委书记,共青团化学化工学院第十一届委员会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马丽蓉、学院学生辅导员马洁 、学院学生辅导员吕乐,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还有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以及民主选举产生的123名代表出席会议。

在会议中认真回顾和总结了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委员会一年以来的工作,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目标,按照校团委、校学生会和学院党委的要求,推进学院学生会改革创新,研究和部署新形势下今后一年我院学生会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同时选举产生新一届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委员,谱写我院团学工作新篇章。

线上会议召开

详情请点击

https://chem.nxu.edu.cn/info/1042/4142.htm

六、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学院实际,全院各级团组织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分配的名额和拟定的条件、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酝酿,民主选举产生了123名正式代表,约占全学院正式注册全日制本科学生总人数的11.7%。其中,女性代表76人,约占代表总数的61.8%;少数民族代表51人,约占代表总数的41.5%;非学生骨干代表108人,占代表总数的87.8%,这些代表来自全院6个专业不同班级,能够代表全院1051名本科生。选举公开、民主,充分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选举产生的代表思想端正,学习认真刻苦,热心社会工作。他们中有普通同学、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反映广大青年团员、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深得团员和同学的信任和拥护。

经过对出席大会的认真审查,代表的产生均符合选举程序,123名代表均符合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七、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将在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定期开展工作人员工作汇报,汇报中总结个人(部门)工作情况。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结合实际情况对汇报人当期工作进行评议,若存在严重失职情况则依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导处理。通过不断总结,发展出一套完成的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八、化学化工学院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1、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工作人员均在学院党委指导、监督下选拔产生。

2、学院党委副书记在化学化工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为学生会工作指出了发展方向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3、学生会各项工作均在学院党委指导下进行,各类活动均先通过学院党委同意后举办。

4、学院党委定期对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新的要求。

九、化学化工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学院团委(副)书记

马丽蓉

团委书记

2

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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