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课程学习互助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我院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促使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针对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特设立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本专业学生党支部会同各班团支部共同落实。
第三条在各班级遴选由班内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学骨干、班委等在内学习优秀的学生帮助班内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能够通过考试。
第四条课程学习互助组成员采取“结对子”帮扶有课程不及格同学,依据自己学习情况可以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帮扶,直至该门课程通过考试为止。
第五条 由本专业学生党支部和各班团支部分别对课程学习互助成员进行考核,对于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各类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
第六条 将参与课程学习互助工作作为发展入党的条件之一。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实行。
附件: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课程学习互助登记表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