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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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案

阅读次数:     日期:2011-01-0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宁夏大学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强化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化学化工学院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如下责任分工:

  总的原则是:在校党委、校纪委的领导下,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党总支书记常璇同志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一、民主集中制和干部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制度,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学院的重要事项,并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执行重要事项、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制度,执行院务公开制度。通过民主征求群众意见,制度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学院焦点、难点问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分工和责任目标,认真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科级干部推荐选拔经过民主测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全院公示后方可上报。

  责任人:常璇 刘万毅

  二、人事工作

  学院教职工人员调入、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工作,要经过民主测评、考察考核、资格审查、专业委员会考核和投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在学院内公示5天以上的程序方可上报。

  责任人:刘万毅 常璇

  三、学院党建工作

  要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党务公开的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党内事务。党员评先评优、党员发展要根据“推优”程序、培养考察程序、公示程序、支部大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党费,定期收缴,按季度审核,定期向组织报告,年终向党员公布。

  责任人:潘瑞

  四、财务管理

  (一)预算内财务管理:年度财务预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重要设施设备采购或小型维修要经过论证、申报、学校招标办审批;大宗采购或设施维修要经过学校统一招投标;领导干部个人报销要经过(同)上级审核签字;年度财务收支报表要在院内向教职工通报;财务发票由经手人签字、分管院领导审核、行政负责人审批;要健全各类津贴发放制度。

  责任人:刘万毅

  (二)预算外财务管理:1000元以上至3000元支持需经党政一把手共同签字,3000元以上开支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接待费严格执行学校标准,并执行共同签批制度;严禁教职工插手学生保险费、服装费、教材的代办业务,严禁设立“小金库”;年度预算外收支报表在院内向教职工通报。

  责任人:刘万毅 常璇

  五、学院资产管理和科研管理

  (一)建立学院资产管理制度,并定期核对;实验实习设施要建立资产安全(防火、防盗)预防制度;处置报损资产要执行申报、审批制度。

  (二)科研项目申报与实施要严格执行学校科研管理的相关制度。科研课题、项目、项目负责人公开公示,执行个人申报、学院审查、专业委员会表决的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审批要严格执行预算、申报、审批、审计程序。

  责任人:龚波林

  六、学院教学管理

  教学实施中要建立完善的教学监控措施,建立完善的教学督导制度;考试考核要建立完善的题库;认真执行学校考核考试有关制度,建立考试巡考制度,考前进行考纪和诚信教育,学生成绩上报前需经审核签字。

  责任人:马玉龙

  七、学生管理

  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评先评优、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严格按照民主评议、、行政审查(或总支审查)、公示再上报的程序;学生活动经费有专人记账,有规范的审批程序和使用制度,并严格用于学生活动。

  责任人:张宁

  八、行政管理

  要加强学院印章介绍信管理,在使用中要认真审核、正确使用,不能出现丢失、误盖、误写、错误开据现象;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按计划统一采购,货到验收,入库、发放执行登记制度。

  责任人:任建林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