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力度,严把质量关,将学生中真正符合党员要求的优秀分子尽早吸纳到党组织中来,现根据我院党建工作具体情况,针对学生入党联系人,特制定此细则。
1、学生入党联系人是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从支部党员(原则上为正式党员)中选出的优秀分子来担任某个班级的党建工作的宣传者、班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引导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人。
2、一名党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都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为积极分子树立好的榜样,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入党联系人至少每月深入一次班级宿舍或班级,了解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对于联系班学生中出现的思想、学习和生活问题,要给与帮助和指导,并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年级主任。
4、入党联系人应定期阅读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针对思想汇报中反映的具体情况和在同学中了解的问题,入党联系人应定期(半月一次)同积极分子谈话沟通,从而进一步了解他们的成长情况,并对谈话内容做好详实的记录。
5、对于已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积极分子,联系人要指导其规范地填写《建党对象考察薄》,入党联系人必须根据自己对积极分子的考察情况,按季度准时的、如实的在登记表上填写考察意见并签字。
6、在支部的总体安排下,入党联系人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联系班级学生的入党推荐工作,帮助协调班级工作 。
7、对于在联系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支部在推荐“优秀党员”等方面要积极考虑,对不负责任的党员,要对其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可停止其入党联系人工作,令其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