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制度:对每一名党员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直到成为一名党员所形成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排列和归档。档案材料每形成一份,就要整理存档,任何人不得擅自篡改和撕毁;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群众反馈意见、党支部考察材料等。对于存档的材料,不得轻易外借,有关部门和人员因实际原因需要借阅,须履行相关借阅手续后,方可借阅。
二、反馈制度 :培养人在发展对象入党前后,须及时的向党组织反映其思想状况、学习情况及群众意见等。党支部要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和社会反响,以确定其是否真正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连带责任制度 :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不仅对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党员不予承认,而且对入党介绍人、培养人须进行党内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处分,直至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