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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化学化工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11-10-17

关于召开化学化工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切实推进依法治院工作的进行,广泛调动全院教职工民主参与院务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学院教职工的凝聚力,根据《宁夏大学学院系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今后将定期召开“化学化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教师代表大会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以推进学院规范化建设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为目标,是我院教职工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形式和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学院职权范围内,讨论通过对教职工的奖惩办法,集体福利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3、对学院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与评议和监督学院领导班子规范化建设。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能

  学院分工会承担教代会日常事务性工作,行使以下职能:

  1、做好教职工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建议名单。

  2、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各小组及有关工作组开展活动,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代表组长会议或组织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程序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3、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

  四、教代会代表的选举产生

  2011年10月20日,以系(中心)、三办为单位,按照“群众基础好,参政议政能力强,能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秉公办事,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的要求,选出院级教代会代表。二级教代会代表按教职工103人总数的30%比例产生,共31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学校教代会代表8名,目前2人出国学习,其余6人不再进行选举。

  2、学院教代会代表25名:以系(中心)、三办为单位按照筹备领导小组建议名单选举,其他院领导指标分配到联系单位选举。

  五、教代会正式会议召开

  首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希望各系(中心)、三办主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为开好我院首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附件:一、学校教代会化学化工学院代表

              二、宁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 行)

              三、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第一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提案表

              四、关于学院二级教代会筹办工作的几点建议

  

 

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