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经学院2011年10月9日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任命刘英涛同志担任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秘书。
附:党总支秘书工作职责
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党总支秘书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1、负责师生党员发展的具体工作,如函调政审、材料审核、报批回复等。
2、根据年度组织发展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支部按照《宁夏大学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做好组织发展的准备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3、审核各党支部上报的发展新党员材料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及时提交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审批(审议),及时将规定材料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4、及时办理预备党员的批准和转正通知。管理、使用好《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通知书》。
5、保管好组织发展的有关材料,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档案等。
二、掌握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负责党内统计工作
1、掌握本单位党组织的基本情况,如:党支部的设置、数目,学院党总支书记及委员名单,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党小组长的自然情况。
2、掌握党员总数和党员名单,清楚党员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历、入党时间、职称、职务、参加工作时间、工资级别等。
3、负责党员统计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注意经常核对更改党员情况及数字,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无误。
4、掌握本单位所属范围内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港澳台侨胞及其亲属的名单及基本情况。
5、创造条件,建立党员数据库,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负责管理和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1、学生党员毕业、教职工党员调动,要及时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的各项内容,要准确无误地填写,做到不错不漏。
2、学生、教职工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外出学习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党员,应转正式组织关系。
3、党员因私出国一年以上未归或因公出国期满未归,逾期一年以上的,其党组织关系由其所在学院党总支开出,上交校党委组织部管理。
4、审核新入学、新调入党员的有关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收缴党费。督促各支部党员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将全院总支的党费汇总,于每季度上缴学校党委组织部,每年公布一次党费缴纳及使用情况。
四、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1、协助学院党总支制定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具体安排党员组织生活内容并督促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的落实。
2、负责订阅、收集并管理党员教育的报刊杂志、资料、书籍及音像资料。
3、通知党内各种会议和活动,及时准确地把开会通知转达到有关人员。
4、定期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负责地向学院党总支汇报。
五、负责文书内务工作
1、负责接待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向学院党总支汇报。做好外调、函调的登记、转递和处理工作,对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作出答复。
2、负责管理党内文件和刊物。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及时组织传达或传阅,建立阅读登记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3、列席学院党总支会议,负责记录工作。及时报导党建信息。
4、做好文书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5、完成上级或学院党总支交办的调研工作和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