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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2年关于做好综合治理宣传月工作的通知 宁大化工(党)字[2012]5号

阅读次数:     日期:2012-03-22

  根据学校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宁大综治发〔2012〕1号)》的精神,就加强我院近期安全稳定工作,保证我院各项工作正常、平安、有序开展,经学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学院近期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综合治理宣传月工作组织机构

  1、综合治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嗣丞

  副组长:刘万毅 任建林

  组 员:潘 瑞 倪 刚 马玉龙 李学强 闫龙成

  2、宣传小组名单

  组 长:潘 瑞

  组 员:柳松洁 刘翔宇 张萍 宋伟明 蔡 超 李和平 郭建欣

  3、实验室安全小组名单

  组 长:任建林

  组 员:张 萍 刘翔宇 柳松洁 王晓中 蔡 超

  4、学生帮教小组名单

  组 长:潘 瑞

  组 员:柳松洁 王艳梅 杨 扬 曹 洋 李 冰 任永胜

  5、消防小组名单

  组 长:任建林

  组 员:龚波林 吴建波 王晓中 张 萍 林 枫 张晓光

  6、安全稳定工作调解小组名单

  组 长:刘万毅

  组 员:张 萍 柳松洁 刘翔宇 蔡 超

  二、宣传教育

  集中时间,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及《宁夏大学学生手册》中有关学生安全管理的内容。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预防人身伤害事故教育,营造文明校园、法治校园环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遵纪守法、爱国爱校、爱岗敬业、乐观上进。

  三、排查内容

  依据《宁夏大学维护稳定工作实施意见》(宁党发〔2009〕33号)、《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高等学校维护稳定工作定期排查制度的通知〉的意见》(宁党办发〔2007〕11号)、《宁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的内容,对本单位重点人员、重要部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摸排。单位主要领导对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对容易发生隐患的部位、原因要清楚,对可能诱发不安全的潜在因素要清楚,对防范处置方法措施要清楚。

  四、时间安排

  排查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23日,各实验室填写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表,学生工作办写好自查情况报告,学院3月23日上午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工作从3月23日开始,4月6日完成。

  五、要 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小组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百分之百应该做好、做实的工作来对待,小组负责人要负起百分之百的责任,切实抓好每个环节的落实。对一些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对一些一般性的问题也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学院对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按时完成,不留隐患。并最终形成文字资料。

  (二)广泛教育,提高认识

  要针对学院安全工作特点,对容易发生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对全体师生员工特别是学生进行一次防震、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淹亡、防伤害等专项教育,让他们熟悉以上事故特点及发生规律,掌握预防方法。同时,要把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作为整治工作中的一项内容,自觉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制度,抓好落实

  各小组要按照学院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全面、认真、细致的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职责分工逐条逐项进行解决,防止排查走过场,把安全稳定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通过查找隐患、限期整治,明确标准、落实责任,确保达到隐患一处不留,疑点一个不放,责任落实到人的目标。

  附:化学化工学院综合治理宣传月工作安排

  化学化工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