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校党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宁夏大学关于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宁大党发〔2012〕25号)中第4、6、7、8、9、10条的精神,着力强化学院的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的管理服务理念,采取切实措施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提高效能,学院决定边查找问题边进行整改,力求使服务明显提升、效能明显改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主题宗旨
思路与宗旨:岗位争优 规范管理 任务销号 提升水平
主题词:亮晒整改、提升服务
亮晒整改:即以亮成绩、晒不足为着力点,奖优罚劣,效益挂钩。
提升服务:即以明职责、重管理为发力点,强化责任,注重考核。
二、质量提升活动内容
(一)、工作纪律
1、凡请假、外出授课、兼职人员,必须执行学院请假制度和预报告制度。周一例会、周三学习无特殊情况严禁请假。凡集体活动、考察调研,必须准时参加,对分配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
2、建立行政人员周例会制度。每周一早晨召开行政坐班人员例会,通报情况,分解任务。
3、建立“三办”周工作计划制。每周五制订下周工作计划并由行政办统筹,并在周一例会上通报、交流、协调。
(二)、主要任务
1、深化思想认识,推进效能建设。管理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一指挥、周密部署,突出主题、分步实施。要把广大管理人员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积极主动,奋发有为,积极推进管理效能建设。
2、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理念。“三办”人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为教学、科研、管理等中心工作服务,体现以人为本,要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
3、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切实从广大师生最关心的小事入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着力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
4、强化管理和考核工作。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体系,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5、推行电子政务,提升信息化水平。运用现代化高新技术实现网络办公,提高办公效率,节约学校资源,为广大师生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为集中解决管理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建立管理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打好基础。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管理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化工学院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嗣丞
副组长:刘万毅
成 员:潘 瑞 任建林 倪 刚 马玉龙 张 萍 刘翔宇 柳松洁
2、规范职责,各司其职
结合学院实际,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三办”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所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和严格细化,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学院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按照任务分解职责,每周制定工作目标,月汇总检查,办结一项销号一项,未办结完成的任务限期在下月办结销号。
3、规范会议管理
院办及分管院领导要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会议要有记录,有纪要。会议纪要要由主要领导签字并传达到每一个院领导、“三办”主任、系主任,并督促决议的落实。
4、明确效能建设监督机构,加强监督量化考核工作
由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成院效能建设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三办”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检查和考核不合格的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顿。发现工作不力时要明确指出,及时纠正;发现不足之处时要找出原因,及时弥补;对师生员工反映较大、确不适合本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督察组要提出建议,经院党总支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处理意见。
5、考核办法及满意度测评
(一)行政人员
a.考核评分表同“行政人员年终考核量化评分表”。
b.考核按照“自评”(占20%)、“行政人员互评” (占20%)、“院领导(副职)评价” (占20%)、“书记评价”(占20%)、“院长评价”(占20%)五部分构成。(自评需进行所有项目的评价,其它人员只进行工作量和工作表现的评价)
(二)实验技术人员
a.考核评分表同“实验中心技术人员年终考核量化评分表”。
b.考核按照“自评”(占20%)、“中心人员互评” (占20%)、“院领导(副职)评价” (占20%)、“书记评价”(占20%)、“院长评价”(占20%)五部分构成。(自评需进行所有项目的评价,其它人员只进行第一项教学工作的评价)
(三)行政坐班人员岗位激励机制
结合学校、学院两级绩效津贴分配办法,另行制定具体的激励机制。
(四)出台行政坐班人员年终考核管理办法。
四、活动步骤
1、活动准备阶段(4月中上旬)
4月上旬分别组织行政教辅人员学习校院两级“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学院“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实施方案,使教工了解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奖惩及任务分解,充分调动教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参与到“提升管理服务质量”的各项活动之中。
2、任务落实阶段(4月15—6月30日)
按照学院“实施方案”的任务分解,要求“三办”和“实验中心”的联系院长要分层次集中开展相关活动,周密部署,妥善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取得成效。
3、活动总结阶段(7月1—暑假前)
要求各办公室(中心)及时上报“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活动总结报告,认真总结各办公室(中心)开展“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活动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巩固活动成果、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并在全院教职工会议上交流报告。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