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贯彻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不断增强学院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提高办学治院、引领发展的水平和能力,按照校党委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就院室2016年上半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作如下安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深刻领会和掌握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断提升校级领导班子依法治校、科学决策、引领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重要的思想和政治保证。
成 员:刘万毅、郭庆杰、潘 瑞、赵天生、任建林 倪 刚、杨金会、李学强、
蔡 超、贾随生、柳松洁、林 枫、 宋伟明、王艳梅、杨 扬、马丽蓉、
1、坚持“五结合”的学习方式。即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学院中心工作相结合。重点要以问题为导向,研讨“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和学校综合改革中院室融合关键问题。
2、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将对集中学习实施考勤管理,无特殊原因中心组学习一般不予准假,中心组学习期间记载出席缺席情况,注明原因、缺席时间及批准人。
第一专题:传达和学习中央、区党委、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等相关工作会议精神
1.目标要求:深刻认识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现状,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建设,把好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不断提升素质和能力。强化创一流学科、一流专业的举措,为推动自治区和银川市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智库优势,做出积极贡献。
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
②。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党办〔2016〕7号)。
1.目标要求:明确在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举措。
3.学习方式:集中学习、理论辅导和专题研讨相结合。
①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
1.目标要求: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中央、区党委和学校党委相关纪律要求,明确责任,增强“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推动事业发展和干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④李建华、陈绪国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
1.目标要求:学习理解国家、自治区和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分析当前宁夏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与任务,密切结合学院发展实际,对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举措进行修改规划,为学院事业长远发展指明方向。
3.学习方式:集中学习、理论辅导和专题研讨相结合。
除了上述四个专题学习研讨之外,院室党委将根据校党委部署和院室重大工作需要安排其它专题开展学习。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院室党委中心组是领导干部开展理论学习的重要载体,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中心组成员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要完善各项学习制度,防止走过场。
2.创新方法途径,不断深化学习。要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点的学习新方式、新途径和新渠道。采取理论学习务虚会、读书会、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充分运用好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学习平台,不断扩大学习的覆盖面和参与度,切实增强院室领导干部的学习效果。
3.积极开展调研,坚持学以致用。院室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研究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