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次数:次 日期:2016-07-11
根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教学计划要求,2016年在职研究生(工程硕士、教育硕士)课程及上课时间已安排(详见附件一,注意表格各项窗口),请各位任课教师和上课的同学严格执行。研究生院和教学督导将进行教学检查,凡缺课时三分之一或找人代上课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作弊或找他人代考者按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二0一六年七月十一日